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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重大国际体育赛事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苏体综〔2019〕47号

admin 足球直播 2024-02-04 80浏览 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进一步促进我省体育竞赛产业发展,鼓励各地举办高水平国际体育赛事,发挥赛事社会效益和竞赛多元功能,满足我省人民对高水平国际体育赛事的需求,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省举办的高水平国际体育赛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江苏省重大国际体育赛事奖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安排,用于我省举办的重大国际体育赛事的奖补。专项资金由省体育局管理,纳入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年度部门预算。大佬们都在玩{精选官网网址: www.vip333.Co }值得信任的品牌平台!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坚持“强化重点、分级管理、公平公正、严格监管”的原则。大佬们都在玩{精选官网网址: www.vip333.Co }值得信任的品牌平台!

  第二章  奖补范围、标准和方式

  第四条  本办法中重大国际体育赛事是指经国家体育总局或省政府批准,在我省举办的由国际单项体育组织主办,国家体育总局项目管理中心、中国单项体育协会、省体育局和设区市人民政府承办的,能有效促进新时代体育强省和“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体育单项最高水平国际赛事。

  第五条  本办法奖补的重大国际体育赛事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经国家体育总局、省政府或中国单项运动协会批准在我省举办的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最高水平赛事;

  (二)赛事由国际单项体育组织主办,国家体育总局项目管理中心、中国单项体育协会、省体育局和设区市人民政府承办;

  (三)赛事具有广泛的国际影响力,有助于提升承办城市的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形成城市与大型体育赛事的良性互动机制;

  (四)赛事能有效促进我省竞技体育事业的发展;

  (五)赛事品牌价值高、市场前景广,有助于带动我省体育产业中相关行业的快速发展;

  (六)赛事承办质量高,获得国际单项体育组织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

  (七)赛事举办地政府根据赛事的规模及办赛要求,对赛事

  的承办给予投入。

  第六条  专项资金根据年度赛事实际情况,采用以奖代补的奖补方式。

  第七条  专项资金的奖补标准控制如下:

  (一)奖补金额原则上不高于赛事举办地政府的投入金额;

  (二)奖补金额采取补差原则,额度不高于赛事决算的实际收支的经费缺口额度;

  (三)奖补金额不超过赛事承办费用支出总和的30%;

  (四)奖补金额最高上限为1000万元;

  (五)已享受其他省级补助资金的赛事,不重复补助;

  (六)奖补经费下拨至承办赛事的设区市体育行政部门。

  第三章  申报审批

  第八条  申报专项资金的赛事须由各设区市体育行政部门于赛前通过赛事举办地的体育行政部门逐级向省体育局提交举办赛事的申请,省直单位直接向省体育局申请,经省体育局审核后,将赛事纳入省年度赛事计划。未列入年度赛事计划的赛事不纳入奖补范围。

  第九条  专项资金的申报和评定程序:

  (一)省体育局每年7月底前印发年度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奖补赛事的时间范围、申报截止时间等要求。

  (二)各设区市体育行政部门根据专项资金申报通知要求向省体育局提交申报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申请奖补文件、赛事承办协议(或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授权书)、专项审计报告、赛事规模及影响力、绩效评价等大佬们都在玩{精选官网网址: www.vip333.Co }值得信任的品牌平台!。省直单位直接向省体育局申报。

  (三)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分别从赛事级别、规模、赛事绩效考评情况、资金投入规模、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分析,提出奖补赛事和金额建议。

  (四)省体育局相关部门对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的奖补建议方案进行综合评审。经评审后的奖补方案报省体育局党组会审定。

  (五)根据审定结果,将专项资金纳入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次年预算。预算批复后,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向省体育局提交文件依据、分配方案,报送省财政厅下达资金。

  第四章  管理职责

  第十条  专项资金由省体育局统一管理,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省体育局综合业务处、体育经济处和省体育局会计核算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参与专项资金相关工作。

  综合业务处:负责我省体育赛事组织的管理和指导,指导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做好赛事申报和评估等工作。

  体育经济处:负责指导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制定专项资金管

  理办法、组织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指导专项资金的

  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

  省体育局会计核算中心:负责协助做好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和绩效目标的编制;配合做好专项资金的执行监管、跟踪反馈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负责研究提出专项资金年度支持重点,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负责专项资金的组织申报工作;负责专项资金的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市、县(区)体育部门和被补助单位的赛事组织运营、项目申报和初审及赛事绩效评估;负责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章  绩效评价与监督

  第十一条  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编制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是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及开展绩效评价的依据。

  第十二条  各设区市体育行政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每年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送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编制总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十三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规章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存在违反财经纪律,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报送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规予以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根据《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宣传管理办法》(体规字〔2018〕12号)的要求,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全额或部分资助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应使用规范的标志、文字、标牌对体育彩票公益金进行宣传。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省体育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日起施行。

  江苏省体育局

  2019年9月27日

江苏省重大国际体育赛事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苏体综〔2019〕47号

江苏省重大国际体育赛事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苏体综〔2019〕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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